| 10、宝马王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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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已经来到了沈佑住的小区。我惊喜地发现他住的小区离我租住的小区只有一墙之隔。只不过我住的“梅园”是平民小区,而他住的“锦苑”则是富人小区。 真是天助我也!距离这么近,那我以后没事就可以来这里制造浪漫偶遇了。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呵呵,哈哈,我想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沈佑一脸戒备地看着我,眼睛里那种看见骑着自行车的猴子的神色又浮现了出来。我赶紧凝神敛气,收回了即将滴落的口水。 富人区就是好,电梯格外宽敞舒适,而且平稳。沈佑住的顶楼在16楼,倏地一下就到了,不像我那边的平民区住八楼还得自己用腿爬上爬下。 我跟在沈佑后面心理阴暗地想,等老娘以后有钱了,一定要包个专梯摆在那里干放着,然后每天再去爬楼梯。没别的,就是要显摆! 出了电梯,沈佑本来在前面走得很快,冷不防却又突然停了下来,害得跟在他后面的我一下撞了上去,吓得我怀里的布布一声惊叫。 “你干嘛又停下来,吓到布布了啦!” 我不满地用眼睛瞪他,视线一转才发现原来有个女孩子正站在前面冷冷地盯着我们。她有着洋娃娃般长长的漂亮卷发,额前留着一排崭齐的留海,那双大大的圆溜溜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幽暗的光,带着莫名的恨意,看起来有点吓人。我有些害怕,偷偷的往后退了两步,躲在了沈佑的身后。 “佑,你刚才去哪里了?打手机都不接,我很担心你啊。”她抬头看着沈佑,语气里有明显的不满。 沈佑没有吭声,掏出钥匙开了门进去,那个漂亮女孩跟着进去然后将门锁上。他们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好像我是透明的。 我站在那扇挺气派的防盗门外发呆。原来沈佑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还长得那么漂亮!唉,还以为自己挖到金矿了,谁知道又是一只煮熟的鸭子飞走了,而且还是鸭子里的稀有品种。 呵呵,要是沈佑知道我把他比喻成一只鸭子,估计又要抓狂了。 正在胡思乱想着,门又开了,沈佑黑着脸一把把我拽了进去。 沈佑的家相当的大,属于那种“王子与公主”的肥皂剧里才能看到的豪宅,里面的布置弥漫着一种沈佑身上才有的优雅气息。呵呵,人长得帅家境又好,简直是连续剧里才有的虚幻人物,果然是不折不扣的“宝马王子”啊,我在心里给了他一个满意的封号。 他一定是一个人住,这是我进门环顾四周以后所得的第一结论。因为茶几上放着一碗泡过了的面,那排厚厚的看起来相当宽大的灰色布艺沙发上十分凌乱的堆积着一些衣服和杂志。 那个女孩很随意的拨开了那堆衣服,舒服的盘着双腿靠在沙发上,依然用一双猫一样闪着黑光的眼睛紧紧的盯着我看,好像我是一条闯进了她的地盘的狗。 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我僵直着身子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睁大了眼睛回瞪她。 沈佑从冰箱里拿了一罐饮料出来,靠在冰箱门边一边喝一边看着我们。天天都有女孩为他争风吃醋,显然他早已习惯了这种场面。 “佑,介绍下吧,这位美女没见过呢!”那个女孩一副轻蔑的眼光上下打量着我。 “乐小麦。”沈佑回答得很干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我忽然有点泄气了,我算什么啊,跟他都不算很熟,为什么要坐在这里莫名其妙的被人轻视。 想到这里,我站起来对沈佑说,“很晚了,我要回去了,把手机还给我吧。” 沈佑没有动,依然慢慢喝着他的饮料,那个女孩却慢慢地站起来,踩在沙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我说,“我叫鹿茜,佑的女朋友,这间房子的女主人!如果你妄想取代我,做我的敌人的话,后果将会很惨!现在,请你滚出去!” 我像被人从头到脚淋了一盆汽油,火气一下子就冲上来了。我动作敏捷的也跳上了她的那张沙发上,跟她平视着说,“我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你和沈佑是什么关系。可是我告诉你,如果我喜欢他,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和他交往,你管不着!” 她认真地看了看我的脸,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起来,笑得特别开心,“可是佑……佑是不会喜欢长痘痘的人的,哈哈!” 呜……我的皮肤的确不好,只要一吃辛辣的东西,脸上的痘痘就会像人类革命一样激烈而又彻底地爆发出来。我常常为了这个而烦恼,可是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认输。 “长痘痘怎么了,我长痘证明我青春!” “可是佑不会喜欢啊!” “你又不是他你怎么会知道?” “我认识他那么久了还会不知道吗?佑不会喜欢像你这么难看的人!”她胸有成竹地说。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够了没有?不要太过份!”沈佑终于发话了。他同情地看了我一眼,眼里居然也满是笑意。我恨不得像布布一样躲到沙发底下去。 对了,布布呢? 我唤了一声布布,它兴高采烈地衔着一只布拖鞋从沈佑身后钻了出来。 沈佑的脸明显地又变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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